房屋转让是什么意思?

2025-02-24 04: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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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从法律上看,房地产转让具有以下特征:

1、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2、房地产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

3、房地产转让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互易、继承、遗赠等合法方式。

4、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转让

回答2:

就是你正在经营的门面不想做了,想找个人来接手.但你不是门面的产权拥有者所以这次经营权的转手就是门面转让了.店面转让,一般收转让费的都是人流比较旺的一点.这个转让费就是说现店主转让一个让你赚钱的店面.有些门面市口很好,容易做出生意,价格自然要加码;还有的门面上生意做亏了,原来的店家想从你那儿捞回一点损失,转让费就是一个借口。
门面转让,它是指以正当的方法,通过合法途径,将门面出租或出售给别人。以个人,团队的形式来获取经济利益的方式。 门面租售相关法律说明 一: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 二: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三:续租 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未定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 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五:相比看房屋转让合同范本。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租售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租售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 能继续履行的。 门面转让的合同签订 门面转让合同的签订 空门面转让就是 不包括其他东西 只是店面转整体转让 就是全部转让门面:俗称用来开店的房子。一般都坐落于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繁华地段。 门面出租或称商铺出租,是将门面使用权经过合法途径交与个人、团体或单位使用,从中收取租金的行为方式。 说白点就是:出租的人因合同期未满,由于各种原因想不干,但是里面有违约金之类的。不想损失,所以可以以自己的名誉来租赁给另一方。那样两方都有利。

回答3:

转让这个店铺做生意的机会,直白点说就是变相多收取费用,来弥补之前的损失!
通常店铺转让费没有固定的,都是和上一个租客谈,如果是直接找房东,是有可能不需要什么转让费的!

回答4:

房屋转让就是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real estate transfer)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回答5:

转让,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
根据你的问题,我的理解就是,他转让给你的是房屋单位使用权,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
换句话说,那10万元,就是房屋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