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机关和公安机关政治委员制度有何区别

2025-04-26 0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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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军队有政委、教导员、指导员,分别对应师团、营、连级政治主官。地方的行政编制与军队有所不同,至于这个单位和部门是设政委还是教导员以及指导员,主要是看这个单位和部门的行政级别。
这个单位或部门如果是股级(科员级)编制则设立指导员,如果是科级(包括正科和副科)则设教导员,如果是副县级以上则设政委。
以地级市公安局来说吧,地市公安局是正县级单位,则设立政委职务。各个区的分局和县级市的公安局是正科级,则设立教导员。基层的派出所是股级,则设指导员。目前国家为了提高公安的待遇,地市的公安局长升为为副厅级,分管政工的领导虽然也提升为副厅但仍然称为政委。各个区分局和县级市公安局长提升为副县级,则分管政工的领导由教导员提升为政委。基层派出所也由股级提升为副科级,则指导员也提升为教导员了。
比方说,县公安局是副县级单位,分管政工的领导就是政委。其下属的刑警大队是正科级,则分管政工的领导就是教导员。
公安中的政委、教导员和指导员主要是负责人事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往往设立副政委、副教导员、副指导员职务。
目前在公安中副指导员设立的比较少了,比方说一个交警中队,行政领导是中队长,政工领导是指导员,根据工作需要另外设立了几个副中队长,一般不再设立副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