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是同一人所写,但在种种因素和常理上是伪造的.人民法院该如何判决?

2025-05-02 08: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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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欠款证据是债权人提供。你对笔记鉴定质疑,可以申请重新认定。

什么是种种因素和常理?这话里找不到一点证据证明是伪造的问题。也不能证明。

话谁都可以说。关键是证据。

而且,还款的证据应由债务人提供。如果无法提供。法院会判决债务人还款义务,并可能强制执行。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