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在厂里上班从高处摔下来,到医院做了手术,双脚跟粉碎性骨折,腰椎错位都上了钢板。现在老板说不

2025-04-30 21:17:21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就是厂里的正式员工,这就属于工伤,按工伤赔偿进行处理,是应该享受相应的待遇的,现在伤如果好了,可以上班就上班,如果不能上班,厂里也要付部分工资,不行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回答2:

如果是在上班时间受的伤,那老板该付你养伤期间工资,不然可以告他

回答3:

要求工伤鉴定

回答4:

不合理,属于工伤。

回答5:

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6:

工伤,肯定是有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