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的工人走丢失了,雇主负多少责任

2025-05-02 00: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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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视具体情况而定,若雇主没有过错的则不必承担责任,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答2:

被雇用的人如果是年满16周岁的(民法上称为劳动成年人)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雇主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