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领取大奖将被起诉的,一定是骗人的,不必理会,因为领奖是一种权利不是义务,可以放弃的;
2、超过5000元的所谓大奖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3、法律依据:
1)《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三条 【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2)《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六条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凡是中奖后,通知要交保证金、押金或手续费的,统统是骗子。
二、即使真的中奖了,不领取是中奖人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网上还有什么如果你不领奖,对方就要起诉到法院之类的,或者交了手续费后就不能解除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就要承担更多的违约金等等。这些都是明显的骗局,不要紧张也不必害怕,你完全可以不予理睬。事实上,这些骗子一点不傻,他们才不会到法院自投罗网呢!
这种骗术的吓人之处,无非是弄个法院,说是要起诉你。其实法律规定:即使真起诉你,那也必须到你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来起诉,而不是在北京。这叫:原告就被告原则。另外,法院送达传票,是十分严肃认真的事情,根本就不会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的方式通知你的。
总之,中奖还要交保证金之类的,这种骗术太老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