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学的手续和流程如下:
1、拿着盖完章的四张手续去原学校盖章,并留下一张转学回执。
2、家长拿着接收证明去原学校办理转学证明,就读学校留一张,2张转学回执)。
3、网上的转学步骤由学籍管理员操作,然后到转入学校的主管部门(也就是教育局)盖章。
4、拿着剩下的盖完章的两张手续交给就读学校。
6,由就读学校交给教育局一张,再到原学校所在的教育局盖章。
5,注意转学证明应该是四张(2张转学证明,也留下一张转学回执、拿着这四张手续去就读学校。在“转入学校”一栏里盖章、接受学校开出接收证明(接收证明可以防止转错学校)。
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注意: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