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乡政府驻地而得名周家庄乡。周家庄乡的前身是曹同义农业合作社。1958年春,在高级社合并为联村社的基础上,首先建起了公社,命名“黎明人民公社”,同年下半年撤销归属“东风人民公社”。1961年分出以周家庄为驻地建周家庄公社,1984年改周家乡至今。周家庄乡一直为集体经营,不设村委会,是全县唯一的乡生产队,“两层楼”的管理体制,本乡共设10个生产队、6个自然村,直属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