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文件,关于医疗保险的费用支出,做出了明确规定,第六条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因此,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只是承担参保居民住院和大病医疗门诊医疗的支付,没有给予死亡赔偿的规定,所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死亡,是没有赔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