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第四十条 列情形视投标相互串通投标:()同投标投标文件由同单位或者编制;(二)同投标委托同单位或者办理投标事宜;(三)同投标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员同;(四)同投标投标文件异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同投标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同投标投标保证金同单位或者账户转根据该条、二、六款理解讲招标理由相信ip址相同几家投标单位涉嫌串标(我IP址懂确定由单位中国络传应理解串标能)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