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不等于挂科。
缓考是因各种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向校方提出申请的一种考试形式。
办理缓考由学生到学院领取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后交学院,学院核实后签署意见,交教务处审核,审核同意后登记,并将其中一份交教务处留底,另一份带回通知学生并备案。缓考与重考同时进行,如因特殊原因仍不能参加缓考的,应再次办理缓考手续。
挂科则是指某人的某一科目或多门科目因各种原因考试不及格而未能达到要求的标准,需要重考或重修的意思。
挂科会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成绩排名,使其与奖学金、助学金、竞选班干部、入党、保研、推荐工作、出国留学,毕业证,学位证等等收到影响。
学生考试期间因考前突然生病、其他形式(补修、提前修、选修、重新学习等)考试与正常考试发生冲突或其他意外原因而不能参加考试者,应于考前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书面缓考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经院系主管教学主任同意,办理缓考手续,领取缓考通知单(交缓考课程任课教员进行成绩登记使用),本学期成绩记为“缓考”。由院系报教务处备案。 经批准缓考的学生有一次正常缓考机会,学生须在下学期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查询缓考课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