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指本人家庭成员以外的旁系亲属关系,即除共同生活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外的主要社会关系。
2、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
3、主要社会关系还可以包括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老师、同学等。
4、一般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时,都会要求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小舅子,也是社会关系。不过,一般在填写干部档案时,主要社会关系都是以具有代表性的人来填写,例如在仕途上有成就的、在商业上有成就的、在其他各个领域有成就的,还有海外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