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的户籍不同,可以到女方户籍去办离婚手续吗?

2025-04-26 19: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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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可以在女方办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回答2:

一般是在结婚证办理的所在地,去办理离婚手续。国家婚姻法规定,婚姻办理一般在夫妻二人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去办理,但离婚必须是在原办理结婚证的所在地民政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