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底退税满足条件的当月未在申报期申请怎么办?

2025-04-24 1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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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是全部行业的企业,包括了进出口一般纳税企业。但是进出口一般纳税企业需要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留抵退税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也就是说要按照“先免抵退税,后留抵退税”的原则进行判断;同时,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回答2:

一般情况下,出口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的金额,要求全部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做本期进项税转出额:其中:
免税货物用转出,所以国税退税系统里的上期留抵数为0(是认证了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全部转出数)。这个月增值税报表里上期留抵数为12091元(是实际留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