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入伍时,部队还没有实行军人保险制度,到了2012年7月1日,也就是你退役十二年以后才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也就是说,你在服役期间的10年期间是没有人给你上保险的。如果你后来进入工作单位了,那么单位可讲你服役的情况上报给社保管理部门,服役年限的社保可以视同工龄缴纳。但现实中当地社保机构没有这笔款项,你所在单位还要要替你缴纳一部分,而单位如果效益不好或者不是公立单位的话,在实行中就不具备可操作性了,故需要等待更深度的国家法律和政策。退役后的社保由你所在单位和你个人共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