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孩子有自言自语的行为,要通过行为功能分析来确定它是不是属于自我刺激的行为;如果不是,就可以用其它的干预方法。其次,当确定了自言自语是属于自我刺激的行为后,我们还需要尝试去找出来刺激源是什么。每一种自言自语的行为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一些是发出不一样的声音,有一些是重复词或句子,有一些是唱歌或哼音乐,有一些是重述书或电影。每一种表现形式背后的满足都不一定相同。例如,发出不一样的声音,有可能是感觉口腔或喉咙的震动感;也可能是感受某种频率的声音;唱歌,刺激有可能来自于某种节奏或类型的音乐,等等。这些区别对于干预方法的选择以及效果都是很重要的。第三,要注意什么是干预?干预的基本原则还是切断行为和刺激之间的关系,所以尽可能地往这个方向去想办法。提供外在的类似刺激是一种方法,类如喜欢音乐的孩子,如果在听音乐的时候可以安静,可以用这个方法(但注意,干预不是说让孩子长时间地听音乐,而是通过音乐让孩子做到安静,渐渐地要减少音乐而孩子仍然可以保持不自言自语)。另外一种常用的办法就是打断和引开注意力。虽然我对孩子的干预没有成功,但可以看得到的是,在干预的过程里,改善是可以看到的,所以并不是说干预完全没有作用;干预的频率太低可能是影响到效果的最主要原因。其次,干预的方法要不断地更新,方法与方法之间类似,但不完全一样,以避免孩子产生新的刻板语言或者对于你提供的活动失去兴趣,从而更愿意花时间在自言自语上。最后,干预一定是要有计划的。如果孩子在某种环境下,一下子就没有自言自语的行为了,说明这里面的某种元素是我们可以用在干预方法里的,而不是说把孩子一直扔在那种环境下,就解决问题了。比如孩子在听某些音乐的时候不说话了,我们也不能让孩子永远地听音乐下去。当然,在家长忙的时候,可以通过这些无害的方法,让孩子不致力于自言自语,以减少他从自言自语中得到的刺激,也是应该做的部分。
关于自闭症儿童自言自语行为处理的几点建议:
第一,
如果自闭症儿童自言自语行为不影响我们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多数情况下我们
不要给予太多的关注,继续从事给儿童的任务,直至完成任务;
第二,
如果我们非要解决儿童自言自语行为,可以采用DRO(矛盾差别强化)进行教学;
开始教学时:
⑴明确目标行为,正确定义自言自语行为的界限;给孩子的自言自语行为作具体描述:怎样的一个行为表现才算是自言自语,哼一声?说一句话?说两句话?不停的说话?
⑵选择好最恰当的强化物;有时候可以给孩子作自己喜欢事情的机会来强化孩子自言自语行为的减少,首先让他停止下来,待孩子达到目标行为之后再告诉他“你刚才表现得很好,现在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一般我们要把这个时间控制在1——3分钟左右,让孩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中间不要去干预孩子的任何行为。
⑶定义好时间间隔(确定时间间隔保证让孩子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不断地得到强化;①若在选定的时间段内,儿童的问题行为还是很多,应该把时间段缩短;②在操作过程里,孩子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强化的频率在50%以下也要试着缩短时间间隔。③在选择时间间隔上不同环境中也要确定不同的时间间隔,因为在不同的场合中孩子的表现也不尽相同,可以根据不同的场合制定相应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