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下列规定处理: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要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停产不在上述不提折旧的范围,所以要提折旧。 建议计入管理费用里。
如果设备仅是暂时停产,而不是永久的不用。那么设备折旧照样计提。
根据权责发生制,此期间的设备折旧并非生产而产生的,
因此,该期间的设备折旧应该计入管理费用。
分情况,如果是季节性停产或者其他非正常原因停产,折旧照提
如果是固定资产升级或者大修停产,折旧可以停止提取,恢复生产后按照新的账面价值重新计算折旧
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