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上初一不想上学家长和老师有我法律责任吗?

2025-03-11 06:55:2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完全可以,我国教育法规定所有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力,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为义务教育段,你如果未年满16周岁可以直接申请学籍所在校继续初中学习直到毕业或大龄结业。
其实即使年龄够了也没有关系的,你可以进入一些类似职业教育类的学校学习,不过这些都不是义务教育。

孩子主要是由于处在青春期,激素分泌旺盛,精神旺盛,对世界有着很强的好奇心,也渴望自由。

这个时候的家长应该理解自己的儿女,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为什么他们会有这样的举动,是不是因为父母和小孩的沟通太少还是小孩在学校有什么问题出现?这都要做为父母的细心去了解、去分析、去解决。

了解清楚之后,多和儿女沟通,多倾听,听一听他们的想法,然后和他们分析分析。问题解决后,多劝他们继续上学,毕竟年纪太小不读书而步入社会,不但对他们教育缺失,更容易造成一不小心跟错朋友圈,走弯路。

这个时期的对于年轻人来说最关键,千万不能因为自己忙或者其他原因而忽略了对儿女的关心与沟通,毕竟做父母奋斗的一切,努力的未来皆为了儿女!

回答2:

厌学是孩子最突出的心理问题之一,通常是指学生在心理上对学习活动产生的消极懈怠 甚至否定的情绪。实际上,孩子从出现厌学情绪到厌学行为的形成需要一个外显过程,只要家长平时多与孩子沟通,多留心观察,是能够及时发现并给予正确引导的。
1、自我心理调适和疏导
学生要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和疏导,自我减压;并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学生彼此之间传授经验,提高学习效率;学生也可以自己组织班级学习研讨会,营造一个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2、老师给予学生获得自信感的机会
厌学学生内心深处都有一种自卑感。如果孩子开始有厌学现象,老师要做到及时肯定孩子的闪光点,肯定和表扬孩子,以满足孩子的自尊心需求。
3、家长学会区分赏识和表扬
家长应树立正确的进步观,学会区分赏识和表扬,看重赏识孩子努力的过程而不仅仅是表扬其行为的结果。
4、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父母关系是影响孩子学习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家长要尊重、关心、理解和信任孩子,支持孩子的兴趣、爱好和决定,能经常和孩子在一起,有共同的喜好,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孩子,而不是挑剔孩子,家长自己也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孩子的榜样,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
5、避免过高期望
家长不要总是对孩子有过高的期望,并对孩子产生严厉和苛刻的要求,因为这是孩子产生叛逆心理厌学的主要原因。
6、共同成长
家长要时常关注新信息,多看家庭教育方面的报刊杂志和专业书籍等,提高自己的家教水平,缩短和孩子之间的距离,让孩子有一个温馨、快乐的家,解除压力,才能快乐学习,轻松成长。

回答3:

因为现在必须要满足九年义务教育的情况,如果孩子不上学,家长跟老师都是有法律的责任的。

回答4:

学生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家长有责任,老师没有责任。

回答5:

孩子上初一就不想上学了,家长和老师都有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