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如果在商场统一购买作为福利性支出发给职工的服装,应作为职工福利费用支出的同时还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老板自己买的或者是买了送人的那处理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