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有发票,没有发票的,到年底清算汇缴时要做利润调整,调增所得税额。如果做了所得税调增,税务查账不会有麻烦。招待费月没有标准,但年底要按收入总额的比例所得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平时报多少都行,就是年底清算汇缴,做所得税调增就行。至于费用计提标准,说得太笼统,如果是折旧按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这是按年提的。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