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纳税新手,请告诉我开红色发票的流程!那上月账务出错但票据已开,我该咋办?请求帮忙解答!

2025-04-24 17: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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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上月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已经开错了,应当开具红字发票:
开销项负数发票,先向专管员提出申请,税务所批准后才可以开。写一份书面的说明,内容主要写原发票错误的原因及过程,最后写申请开红字发票。然后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一份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就可以了。在防伪开票系统里,点发票填开进去后,右上有负数选项,输入原来那张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就行了。下面的部署和平时开票一样的。进入开票系统,点发票填开,点菜单按扭“负数”,系统就会提示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把开错发票拿出来照输,开出就OK了,这时开出的发票上有销项负数的标志,发票的备注里有你开错发票的代码和号码。
开销项负数不可随便开(以前可以),现在要到税局申请才行。向税务局申请开红字发票: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3、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4、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