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问题

2025-02-23 11:44:0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首先要确定你在2010年——2013年这期间所从事的工作是什么,让你选择的用人单位出具你现在的工作岗位有无职业伤害,然后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
对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
制作:找法网 分类:劳动工伤百科 时间:2012-09-14
  1、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6、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7、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8、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9、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0、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11、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12、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离开单位时鉴定听力正常",几年过去了,你已经失去了追溯的时效,要想鉴定,比较困难。

回答3:

很简单,你2010-2013之间的工作,有没有噪声?如果没有,让这家单位写个证明就可以了,但是最后有可能会检测你听力损伤的音域是哪个频率,如果不是2010年前面那家一样的频率,有可能判定不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