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称:“在路边停车应紧靠道路右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指出:“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
2011年7月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七十条规定“在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临时停车,应当按顺行方向停车,车身右侧车轮外缘距离道路边缘不超过0.3米”,违者“处二百元的罚款”。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2、车身右边缘距离道路边缘不超过零点五米,沿行驶方向停放的规定,机动车在临时停放时,不得逆向停放,即使是停放于停车位内,如逆向停放,仍属于违法停车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逆向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