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伯伯、爸爸、姑姑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你和伯伯的儿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你和伯伯的儿子不能继承。伯伯、爸爸、姑姑三人分配遗产时,因为姑姑患有精神病,生活较为困难,可以多分。
建议分配方案:三房一厅,可以一人一房,厅堂公用。股票可以在卖后取得现金,分成四份,姑姑得2份,伯伯和爸爸各得一份。(如果股票数量少,也可以全部给姑姑。)
当然,姑姑患精神病需要有人照顾(当监护人),可以由伯伯和爸爸两人轮流担任监护人,也可以由其中一人担任监护人,这看您伯伯和爸爸两人的关系好坏而定。如果关系特别好,就一人担任;关系一般,就轮流担任。(以后姑姑的房屋遗产由伯伯和爸爸继承)
附: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按照《继承法》如果有遗嘱 就按照遗嘱 如果没有 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
所以 你父亲和你伯伯还有你姑姑 是法定顺序继承人 与你与你伯伯的儿子没有任何关系
所有财产可以变卖 换成钱 平均分配给三人 但是你姑姑有精神病 所以法院会特殊照顾一些
事实的话 个人觉得 房子分别三人每人一屋 股票变卖平分 因为姑姑是精神病 她需要一个住处 并且需要人照顾 也需要钱 所以必须有一个屋子 你父亲与你伯伯的屋子 可以商量一方卖给另一方 也就是房价三分之一的价格 至于你姑姑那一份 一样 也是等百年以后归属于二位长辈 最后变卖或者优先购买
要是写遗嘱的话,你爷爷爱给谁就给谁,不给他的孩子给其他人都行,财产想怎么分配都可以,谁都管不了,遗产不论给谁法律都认可都有效。。
要是没有遗嘱,那你爷爷的所有财产,都要平均分给他的孩子,也就是我你爸爸,伯伯和姑姑。每人的继承份额是一样的,和他们的精神状况及子女情况没有关系。
遗嘱自由分配,可以由老爷子自己分配。如果不是遗嘱,走法定分配的话:你父亲伯伯和姑姑有继承权,平均分配。精神有问题不影响分配,甚至可以要求多分。
假设房子、股票都是你爷爷奶奶的婚后所得,那么你爷爷奶奶各占二分之一。你奶奶的二分之一必须要办继承。你爷爷的二分之一可以办遗嘱。
具体怎么分,根据继承法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你姑姑属于这种情况,所以必须要给她留一定份额,剩下的就可以随便分了,关键看你爷爷的意愿。
最好请当地公证处给你爷爷做遗嘱公证,可以上门的。不能做遗嘱公证的话,参考下面: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