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者的请求,会得到法律支持,不是恶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劳动者应该提供证据,和单位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劳动者可以通过录音或者录像取证,证明和单位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经过审核,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这是企业管人事的工作过失,一年了都不签劳动合,企业明显违法!所以,不存在恶意,只是钻了企业管理的漏洞。
要求赔偿是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建议看看这两本法律书籍。
没有合同,胜数不大
应该会!你去劳动局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