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理上来说,被很多人打逼着写的借条,写了名字按了手印的借条,依然是虚假的借条,这违背了意思自治的原则,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但从现实的角度来说,你必须得证明这是虚假的借条,你们之间并没有发生过真实的借贷关系。建议你要么选择报警,要么去法院起诉。
只要证明借条不是真实的,那么该借条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强烈建议,将相关证据固定,最好经公安机关处理
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这份借条是被迫写的话,向法院起诉也不会胜诉的。
我没欠别人钱。被别人逼着写我自愿欠别人XXX元, 显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签字按手印也没用。还是建议报警解决。 非本人意愿或者强迫的绝对是无效的。
比如说,别人逼我写我自愿给别人300元,还签字按手印,如果真是我自愿的话还会写字据按手印么?早就直接给钱了。
借条在哪?警察知道?多少钱?钱多就去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