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医药费如何处理?

2025-04-16 02: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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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再交钱了,现在开始不再给他交任何的费用,因为他自己也有次要责任,也要自己承担一部分医药费的。他不出院,你就不给他交任何钱,让他自己拿钱看病,也不要去看望他,等他自己垫付的医药费多了,他就主动出院了,然后还会主导那个找你要报销他垫付的钱。如果你还给他交费的话,他就住起来没完了,你垫付的越多越被动。
现在你是主责,占70%,他是次责占30%你有全险,费用是保险出,但交强险只能报销1W元,超出1W的部分,你的保险只能给你报销70%,剩下的30%他要自己承担的。车损:他的额摩托车你的保险先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你还是承担70%,有保险从你的商业险种支付,剩余的30%他自己承担。你车的维修费,对方也要承担30%的。他的误工费护理费等交强险最高能赔偿11W的足够了。
就记住一点不再给他垫付钱,他要是额外要求赔偿的,也不给,还不和他和解,要他法院起诉你,法院判的都是保险赔偿的。

回答2: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医疗费由侵权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