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签了正式合同吗?
如果签了,最好还是不要动手了,因为你在那工作,是挣钱去的,至于领导公不公,是人都有不公的地方,对吧。
如果是对别人,你安慰一下就好了,如果是对你,大不了就是多干点活的事,总不至于无故罚钱吧,只要挣的钱一分不少,他爱怎么样怎么样,就当他不存在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打伤人的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对伤者作伤害程度法医学鉴定:
◆结论为重伤、轻伤的,致害人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结论为轻微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致害人接受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7岁?你就知道不公平了?这世界哪里会有公平?你能使用暴力对待天下不平事?就算水浒梁山好汉替天行道,那倒最后还不是在制度之内消亡,看着不满意就离职吧,现在来去自由,你看不惯就可以离开,打人这种事,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赔款,拘留,被开除的是你,而他大不了休息几天,还是做他的领导
不公平?想打他就找机会或者找人帮你布个局,趁他偷情时候揍他,他就没话说了,或者偷拍他一些有损他形象的行为,然后警告他
那你就惨了,大不了不干了,重新找工作
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想办法抓到把柄,比直接打他更让其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