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只有规定,剩下的进项不能再进行抵扣,帐上具体怎么处理,事实上是没说明白的。
建议您将这笔金额转到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主要是因为,如果当初没有把进项拿去抵,可以直接进成本(费用),如此一来,帐上所留下的金额,其实也是有发票的,理论上还是能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扣减的。
附件就用被取消一般纳税人的文件就行了。
对于不能再抵扣的进项税额 。
这个是要转入到你们所购材料的成本中的。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材料已经领用的,直接调整生产成本。
如果所用的材料生产的产成品已经销售的,请调整营业成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不允许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转了,原增值税进项税借方余额转为库存商品。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了,应处理掉:
借: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
理论上是要转列成本的!
但是最好的建议是和会计师谈一下,看看他们的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