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规格为32×40mm)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定居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相同的相片2张;
2、申请人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的复印件(用A4纸复印);
3、申请人要求定居的申请书;
4、申请人自己在拟定居地有住房和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银行存折复印件(用A4纸复印)等。若住房和生活费用是由其亲友提供的,须有该亲友愿意为其提供住房或生活费用的经过公证的保证书。
5、公证机关对《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定居申请表》内担保人一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职业、工作处所、住址、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担保人签字等的公证书。
6、其他相应证明:
(1)依靠本人退休金来华定居的为:居住国公证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退休金证明。
(2)国家建设需要的科技人才的为:国家科技委员会同意来华定居及安置的证明;
(3)知名人士、统战对象的为:主管部、委和公安部同意来华定居证明;
(4)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的为:结婚证和在华累计停留满5年,每年最少在中国居住10月以上的证明。
(5)获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配偶和子女的为: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证明。
以上为惠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你也可以去你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基本要求不会相差太多。此类行政审批事务属于政务公开的范畴,但是有些相对偏远地区的县级公安机关由于极少遇到此类业务(可能根本没有人来办过)所以可能不太了解相关情况,你可以直接去所在地的地级市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