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看守所,由哪个办案单位管理

2025-05-04 21: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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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当事人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那么暂时应该由公安机关管理。根据《看守所是条例》第五条规定,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第六条 看守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二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看守、管教、医务、财会、炊事等工作人员若干人。
  看守所应当配备女工作人员管理女性人犯。

回答2:

  进了看守所,由哪个办案单位管理,要看案件处于哪个阶段。如果处于侦查阶段,就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管辖;如果处于起诉阶段,就会由法院管辖。以公安机关管辖为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回答3:

派出所送进了看守所。办案机关材料,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管理负责调查,审批,起诉递交法院处理。亲:如果我的回答你满意的话。请采纳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