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地仍然在你娘家,依法应该对你进行补偿。在法律上没有什么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否则是可以起诉的。
《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不可以了
能
户口如果没签走当然要有地的
户口在哪就算哪的人,可以的,只要户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