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的有关通知,并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整治“酒桌办公”现象,自2016年6月17日起,除外事和招商引资工作外,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包括所有含酒精类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