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币300块,相当于人民币254.0866人民币元。也就是说,你的朋友花了300港币(也就是254元人民币),但向你收取了300元人民币,所以他赚取了46元。这是他的劳务费。
如果你不同意,那么他不替你代买,你需要去香港自己买,来回车票、吃喝拉撒,恐怕远超46元。
所以,不要把朋友交情和生意混为一谈,人家也要养家糊口有成本的。
你太理所当然了,去香港玩顺便代购赚点路费钱,没什么不对的,朋友之间钱也要分清楚。你接受不了,那是你的处事方式跟她不一样。如果即使她不收你代购费,你会请她吃饭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朋友之间也不是拿来占便宜的。
题主是那种心地比较好的哦,个人感觉如果是比较好的朋友,真心不会计较这点钱。
同样遇到了,我也是觉得是朋友,远离吧!
以我多次旅行经验,这事并不过分!因为个人出于爱好旅行,常常被朋友托带东西,不好拒绝帮忙代,每次都是折回人民币汇率收取,除了得到一句“谢谢”!还有什么?但当事人带来的麻烦…行李负担…其中的心酸只有当事人的懂,不是钱的问题,置身事外说了感受不到,如果真的很在乎其中的汇率,那么自己亲自走一趟,互调身份换位思考一下,那么一切都是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