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应该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一般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你爱人工伤死亡赔偿中,
谁赔偿多少都有大致的数额,
比如你多少,
母亲多少,
孩子多少等等。
这和你们有没有欠款没有关系。
不过如果关系好,
可以协商看能不能帮你们还一些,
如果关系不是很好,
就没有办法了。
你说的有些不太清楚,是不是工伤赔偿金他们要求均分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你有权要求债务均摊。不能只求利益而不去承担债务。
想要行使继承权那就得债务和财产共同继承,没有只继承财产不继承债务的,而债务也是指你丈夫要清还的部分,你的债务人家不管的。
这种事情到法院按照继承法,继承先后程序很好处理的,绝不是均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