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须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五、由 修尔信 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首先,确认企业的信誉是哪方面评分低了,然后针对性进行整改,(这个一般地税局的事情多一些)。就可以找相对应的专员进行更改等级
信用修复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出申请。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信用主体,可向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进行处理认定、归集的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及公共事业单位等(以下简称“信用修复机构”)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填写《信用修复申请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受理申请。信用修复机构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结合提交资料,自收到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整改情况的核查,出具《信用修复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并将《信用修复申请表》和《信用修复决定书》报送至市发改委。
对已经整改到位、符合要求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构将信用修复信息纳入本单位信息系统。
(三)修复认定。市发改委对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及信用修复机构出具的同意信用修复的决定书进行复审,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撤销相关信息在“信用常德”、“信用湖南”网站的公示。自收到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处理并公示。
(有些地方不太确定,可参考一下)
企业申请信用修复须履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百信用修复承诺。一般失信行为申请信用度修复的,可向信用网站或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知供履行行政处罚材料,作出信用修复承诺,经过核实程序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道相关公示信息;严重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内还需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由信用服容务机构修尔信提交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