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个小行纺织厂上班,因下班突中骑车摔跤,导致脚摔骨折,休息养伤三个月,从法律角度我本工资有不

2025-03-13 04: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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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
上下班途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按照劳动法,用工单位不仅要支付养伤期间的工资,还应该承担医疗费、营养费、陪护费等必要费用,如果造成伤残,还要支付伤残补助等费用。
当然这部分费用可以用工伤保险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