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诊断证明书(原主治医生开具并注明:建议使用口服类/或注射类麻醉药品止痛)。
2、患者户口页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及复印件。
3、取药人(只能指定专人取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材料(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盖章,再到属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5、CT扫描诊断报告单或病理检查报告单(二者有一即可),可凭病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在祥和楼17楼“病案科”(即档案室)打印。
6、挂号(徳馨楼一楼门诊大厅,挂“全科医疗科”号)。
7、医务部签字(奉天楼5楼)。
8、办卡(广慈楼二楼东头药库办公室)。
9、“麻卡”有效期为两个月,到期后必须重新换卡才能购药。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
10、中途变更取药人、变更供药医院,或由口服、外用剂型变更为注射剂型,视同到期换卡。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
:办麻醉卡,也就是说需要应用毒麻药物。村里开证明,就是证明村里有这个人。然后再到医院办这个卡片。医院就会给供应毒麻药物。用于癌症止痛。
麻醉卡是做手术需要用的,不需要个人办理,在医院里医生随时可供病人做手术用,个人不许办理,也不能随便办理。这是医院的制度。
你麻醉卡要到相关的正规医院去办理,私人医院办理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