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法规定准予扣除部分的税前处理方法与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完全相同。()?

2025-03-10 19: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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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会计准则

  1. 职工福利费:不计提,实际发生入账。

    根据财企[2007]48号 《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

  2. 工会经费:有工会则计提。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解。

  3. 职工教育经费: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七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规定:19.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三、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超过部分,在所得税申报表中(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同时针对职工教育经费的超过部分,作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超过部分×所得税税率      贷:所得税费用 超过部分×所得税税率

综上,完全相同可能不太准确。

望采纳。

回答2:

错误,职工教育经费超出本年扣除限额部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不能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