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
2、提供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及参保人员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各栏要求填写准确,提供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公司为了职工购买社保也是有时间限制,公司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新入职的员工办理社保,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南京个人续交社保需要的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原单位中止社保关系的,另需携带《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于每月1-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2、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灵活就业认定手续,凭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证明》,于每月1-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南京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方式
1、预存代扣:每月26日至月底,缴费银行将自动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卡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确保在此期间缴费卡内有足够的钱用于扣款。缴费银行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依次扣缴,钱款不足将造成有的险种缴费中断。
2、实时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现金缴纳,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时到账。
社保补缴方式:
1、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3、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
法律
、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参保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
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
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事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咨询途径
社保局12333
地税局12366-2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以单位名义写一份申请。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此外还需要携带《职工申报表》。 【4】办理养老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5】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