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种情况很正常。一般地说,你遇到的那个管人事的如果不是出差了,那就是个黑心混蛋——等着你请客送礼呢(这种情况最常见于下面办事的科长、副科长和正副主管,职位更高的上级领导就不欠那一顿饭了)。
等的话倒是可以,就是没个十天半个月根本没希望。遇到现在的情况,一是找员工科的科长去,请吃顿饭什么的事情就解决了;二是找人事部部长去,说明情况,提出辞职。辞职本身倒是很快,一般花个一天时间把一些手续办理了就可以离厂了,至于其它资料和你的人事关系也会交给你,不过一两天不一定能办好(倒不是真需要那么多时间,主要还是办事效率太低)。档案应该是封好后发到你下一个工作单位去,这个不用着急。
如果合同没生效,自然你和企业就没什么要遵守的合同了,和他们打个招呼直接办理离厂手续就行。
如果合同已经生效,那国企和你签的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大多是两、三个月到半年不等,在试用期内的话,只要提前三天辞职,就不算违约,双方的合同自动解除;试用期已过、长期合同和无定期合同的话,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至于人事关系和其它东西,那肯定的花点时间才能搞定,倒不是因为这东西有多难或者企业有多忙,而是要等他们心情好了,才能想起来办你这件事,就算材料交上去,还得层层签字批准,这中间不是这个领导出差了,就是那个领导开会去了,再加上一层层手续之间再拖上几天,够你等的了。
所以你还是多跑跑,先把辞职给办理了,再请主管领导(请到人事处处长或者人力资源部部长是最好的——这两个名字是一个职务,一把手不一定请得到,请到主管你这种情况得二把手也行,再不行了,请那个主管你现在人事关系的科长也行)吃个饭什么的,其实不请也行,就是很可能拖你个十天半个月,甚至个把月的,跑跑关系的话,相关领导一点头,半天就把你个人材料和档案给办理了。
PS:那个解约报告就是辞职报告了,顺便按照你和公司签约的内容,进行一下善后就行了。有一些前期费用可能要出一下,比如什么体检费用,不过都是小钱,而且很多时候按照国家规定某些钱是公司负担的,但是那些企业经常会和你扯皮,为了一点小钱和你纠缠不休,说什么按照企业规定是该你出的钱(就是欺负你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已)。比如说那个赔偿,一般试用期很少会牵涉到什么赔偿问题的,所以把你的就业协议书好好看一看,看看上面有什么规定没有,一般只要你来报道了,对这份协议书就不算违约了,报道以后再离开,就按照签约合同里关于试用期的相关约定来执行,如果合同没详细写,那就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执行——大型国企在这方面做得还是比较规范的。
比如根据规定,你不需要出什么赔偿和费用的话,报告里就写,根据xxx规定,无需缴纳xxx费用就行了。
你离职手续是否合理?“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离职手续正常,“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请你现在的公司HR通过人才市场开具商调函给原公司,如果你现在公司也有档案保管权利的话可以直接开调函给原公司,寄挂号件凭证保留。如果你现在待业,请在待业所在区县开具调函。对方如果没任何反应,或者拒绝,60天内向所在仲裁厅提交书面仲裁。联合同事,将会作为集体仲裁缩短仲裁办理时间。你的证书也应当通过法律途径取得。
国企都这样,拖沓。
毕业证你应该有复印件吧?档案也可以先放在那里。没有多大影响吧。
补充:劳动合同有的地方要经过劳动局的鉴定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