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建国 通讯员 蒋卫东 吴磊明)民间消防队在救火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因“无名无份难作为”,一直以来处于窘境。不过,从9月1日开始,我市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社会消防组织都“转正”了,他们在执行灭火和抢险任务时可以和公安消防队享有同等的待遇。本报去年曾以《凭善心靠勇气能坚持多久》为题报道了瑞安市莘塍镇仙甲村义务消防队的尴尬处境,队长黄佐弟昨天高兴地说,现在我们执行任务有法可依了,目前消防车的牌照正在落实中,队员们的状态也更好了。
从9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消防组织所需的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解决;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免缴养路费(航道养护费);执行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往返途中免缴通行费;营房建设和车辆购置等附加税费,根据国家规定予以减免。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人员待遇等同于单位正式员工,因公受伤或殉职的,不仅给予医疗和抚恤,还可申报烈士。另外,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将按照特种车辆(船艇)上牌、安装示警灯、设置专用标志。
因为今年7月加了工资,所以一般中尉的工资是2000-3000元,现在的军人的工资一般比当地同级别公务员工资的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