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六类:
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且试用期(服务期)已满的人员;
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
5.按照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参照管理单位中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调入机关任职。
扩展资料: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法
以下六类:
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且试用期(服务期)已满的人员;
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
5.按照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参照管理单位中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调入机关任职。
您可能需要会找到这么几个文件来看看,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8224;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 27号)以及《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 45号)
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
手续的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且试用期(服
务期)已满的人员;
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
限要求的选调生;
5.按照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我想着六类人员到底是指什么,你应该很清楚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这个可以查询公务员法看看有没有说明。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