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通讯员 陈伯海 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不可缺少的组织保证。党的先进性建设是涉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能否行之有效地落实党中央的各项部署,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干部。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党务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党务干部队伍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充分认识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我们必须建立一支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能力强,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了党章,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意义,而党务干部是党员队伍中的中坚力量,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大多数情况下集中体现在党务干部队伍素质上。党务干部还把着党员入口关,而新党员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因此,党务干部也是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关键。 建立一支优秀的党务干部队伍,也就意味着建起了一支优异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是法院发展的领头羊,是法院发展目标的制定者,是法院发展战略的决策者,其队伍素质直接决定了对发展认识的深度和战略高度。因此,建立了一支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能力强,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就意味着基层法院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而法院的全面发展就有了组织保障。 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在各上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下得到了较好的加强,党务干部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有所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但是,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中央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党务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现状,主要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党务工作是不断地坚定党员的共产主义信念,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党员干警不加强党性的修养,不加强党的知识的学习,工作中就可能把握不好方向。在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缺失、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现象尤其严重。因此,在兼顾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基层法官往往偏移了工作中心,将有限的精力更多地投入到了业务学习、技能培训中,而对政治学习有所松懈。法院工作任务繁重,党员干警工作量和压力都比较大,因此,部分干警片面地理解“办案是第一要务”,存在着党务工作是“软活路”,不是“硬指标”的不当认识,认为只要把案子办好了,就是合格的党员,对党务工作者的工作不够支持。一说要过组织生活,就以开庭、下乡、调解、出差等为由,不参加组织活动。一些支部在党员入党、活动开展等方面过分依赖党组一级的指导,独立开展支部工作的能力有所欠缺,特别是近年来,一些新提拔上任的部门领导,存在对党务知识了解不透、不全,对党务工作重视度不高,认为机关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走访几个困难户的问题,对支部本身的长期建设亦很不利。 抓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党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让党务干部难有成就感,感觉疲倦,不象审判工作那样易于量化工作量和优劣。一是无工作激励机制。党务干部没有津贴,也不与行政职务挂钩,工作主要是奉献。当然,实际工作中,能得到组织的信任,担任党务干部的党员是感谢组织,具有荣誉感的,但遇到挫折还是容易减少工作热情;二是支部活动内容单一,效果较差。基层法院普遍没有专门的党建工作机构,支部工作几乎全由政工部门承担,支部学习多由政工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局限于读报纸、学文件、讲党课等形式,党员大会、民主评议一律举手表决,程序按部就班,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是缺乏培训,能力难有提升。党员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在制订党员培训计划时,思维局限于“缺什么补什么”,缺乏前瞻性,造成培训效果不明显,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加强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 2011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在深入分析当前政法干警队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实际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培养高素质的“精英型”党务干部队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坚定了信念。基层人民法院应以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建设,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实现“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宏伟目标。 强化党务干部宗旨意识。基层法院党务干部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要求,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通过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促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迈向新的台阶。同时,要充分挥党务干部的引导作用,组织广大干警要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借助于人民群众的智慧,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正确处理矛盾,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关于正确解决矛盾的方式、方法及建议,集思广益,最终形成正确的处理矛盾的决策,并将之施用于解决具体矛盾的实践之中,最终实现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和谐。 提高党务干部大局意识。基层法院党务干部要善于从全局的高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要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大局意识,从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绐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创新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方法,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队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发展。要努力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能力和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能力。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注重提高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广大干警服务大局的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 深化党务干部创先争优。进一步抓好争先创优活动,围绕法院中心工作,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切实发挥好基层法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和促进基层法院党的建设。基层人民法院党务干部既是执法服务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必须以身作则,坚持司法为民原则。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党务干部要认真审视自己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群众在自己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自己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间在哪里,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作者单位:晴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