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三年后驾驶证注销后怎么办

2025-04-25 13: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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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2016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原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回答2:

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如果你申请驾驶证时属于以上情形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如不属于,就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