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了的房子是不允许出租的,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扩展资料: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参考资料来源:洛阳老城区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如果没有贴封条的话,可以出租,但查封后的房子再行出租,如果被执行,将无法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债务人就已查封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债权人。
可以出租,查封的目的你不能交易,不能出售房屋,防止转移财产,可以使用或出租。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不影响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原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您好,如果仅仅是对产权查封的话,出租一般是没有关系的,您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