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营业厅是不是应该提供监控录象的法律依据

2025-02-27 18:43:1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你去营业厅交费就是接受移动公司的服务的行为。在这期间,移动公司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当消费者的财产受到侵害后,移动公司也当然有义务积极配合消费者尽一切可能挽回损失。
当然,我提议你可以报警。虽然失窃的只有40元,但是,其行为本身就是盗窃。因此,警方也有义务去调查。

补充:法律不会有明确的一条说商家有提供监控录象的责任,但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中是可以引申出这个责任来的啊。

回答2:

不是所有的移动营业厅都有监控录像,只有移动公司直属营业厅才有,合作营业厅没有。监控录像一般会在移动省公司专门服务器上备份。但能否提供给你作证就不好说了。因为毕竟监控录像主要功能是监督营业员工作,其主要视线范围之包括营业员办理业务的一小块地方,是否能够拍摄下来窃案过程很难说。即便拍摄到了,在没有公安或执法机关的证明时,也是不可能提供给你的。特别是录像的服务器在省移动公司,这就使得你所在的营业厅根本没有权利答应你任何事。而省移动公司在这些问题上很难给你提供帮助,除非有省级执法机关给你开证明。

回答3:

其实楼上的说的也麻烦,
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当发生刑事案件,任何个人与整体均无条件服从与配合警察机关办案。只要你的案件,公安部门肯受理,就一定可以,但是你个人去找的话,可能不行,因为不排除移动以有的人故意扰乱营业厅为由,而随便调出资料,因为事小,移动反告的话并不会获取太大利益,所以个人是绝对走不通的。
以上说的也比较笼统,但是不用依据太详细法律法规,只要公安部门肯受理,移动就必须配合的,所以建议您尽快处理这件事情,时间越长越不利,如果只是一个小营业厅的话,储存录象的时间大概在12天到15天左右。

回答4:

对于移动梦网,我想建议移动公司:对于连续三个月没有使用移动梦网的用户,应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用户已定制但没有使用,以这种方式引起那些被误扣话费的用户注意,取消或继续使用。而不应该连续一年扣那些本没订制,而且从没查过、也不会查话费的老年人群,我父亲因配上小灵通后才发现持续
过高的话费才发现被扣的移动梦网费,找你们退费时你们又推出个啥文件说只能退最近六个月的被误扣的话费,你们的文件只对你们的正常情况生效,我享受的是你移动公司提供的服务,你们为SP商提供服务平台就要约束他不能和他同流合污来瓜分消费者的话费,你们偷偷扣了我接近400元的话费,再用那个啥文件来约束我只退近六个月的204元话费,你不生气吗?你愿意任人宰割吗?如果是你你干吗?所以我要求你兑现你们对公众的承诺“误扣话费双倍退费”,是你所误扣的所有话费全部双倍退费,否则我将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移动公司的话费政策对牟平百姓不公。如果话费政策仅限于在本区使用,那牟平人干脆哪儿也别去了,只能呆在牟平。目前移动公司有许多话费政策,听起来都很便宜,可是有好几项都把牟平甩出去,范围总是限于四区,所谓小区限制通常限制的就是牟平,括号里总是牟平除外?即便牟平人多用户多,但移动这种唯利是图的心态应当有所转变了。移动不能为增加收入,而牺牲牟平老百姓啊。

回答5: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任何知道案件事实之人均为证人,证人有作证义务。跑不掉的。移动有义务提供监控录像。据不提供者,可以拘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