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检验了中国文化的包容性
胡晓明
东汉大一统社会的崩溃,魏晋玄学思潮的兴起,给传入已久的佛教创造了重大历史机遇,佛教从此走出了传统禁锢(如汉人不得出家)状态,打开了一个全新的发展局面。首先,佛教典籍被大量翻译并传播开来,人们对佛教教义的认识发生了改变,扭转了过去视佛教为外来神仙方术的局面;其次,出家为僧的汉人数量增加。然而,也恰在佛教迅速发展之时,中国社会对佛教的态度出现了分歧,夷夏之辨因此而起,成为困扰佛教发展的一个问题。但同时在客观上也丰富了先秦以来我国最基本的民族观,中国文化对外来文化的包容性得到了一次真正的检验和体现。为佛教与中国文化实现融合提供了思想基础。
春秋战国以来,夷夏之辨向有二说,一为种族之辨,二为文化之辨。前者被认为是一种狭隘的民族观,而后者则被认为是一种具有开放性的民族观。文化夷夏之辨之所以具有开放性,是因为其对外来文化所采取的包容态度。其实,这种关于夷夏之辨包容性的议论,即认为“‘化内’和‘化外’可以互相转换”,并不适合于先秦乃至秦汉时期。因为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在佛教传入并被中国人理解之前,与周边部族文明相比,中原华夏文明在发展程度上具有明显的优势,故而才有所谓的夷夏之辨,显示出对自身文化的很大优越感:华夏与夷狄之间在文化上只能是一种单向的授受,反之,则是不可以接受的。此外还有一种包容,即夷狄如果接受了华夏礼仪文化,则夷狄也可以视为华夏,晋为中原诸夏之一员。显然,此种包容性,其实也是建立在自身文化优越感之上的。先秦乃至秦汉时期的文化之辨,虽有容纳异族的胸怀,但是对异族文化则采取排斥态度。
随着中国对外交往范围的扩大,当遇到同样优秀的文化时,中国传统的文化优越感便会面临冲击,文化夷夏之辨的主张亦将面临考验。这样的冲击和考验,首次即因为佛教的传入而来临了。历史最终证明中国没有陷入自我封闭的狭隘之中,而是经受住了考验。
在汉代,由于佛教教义不显,混迹于神仙信仰和方术之中,未在社会中引起较大的纷争,只是汉朝政府有禁汉人出家之令。但自汉末魏晋以来,越来越多的汉人知识分子选择接受佛教、信仰佛教。如汉末的牟子,即是当时南方士人中较早服膺佛教的重要代表,他在《牟子理惑论》中为了应对“世俗之徒多非之者,以为背五经而向异道”之非议,大量引用孔、老之书,以说明佛教与儒道思想不相违背。牟子之后,崇信佛教的汉族士人大批涌现。他们之中,如果不以出家之人言之,仅凭那些在家之信众,在以后的历次夷夏之争中,皆是佛教最有力的护教者。
自魏晋以来,虽然历史上历次夷夏之争皆因代表传统力量排斥佛教而发起,似乎表明当时社会对异族文化的拒斥态度。但实际上却正是通过此种斗争,以及在斗争中不断涌现出的大批护教者,反映(检验)出了社会对异族文化所具有的包容性,以及借鉴、吸收其他优秀文化的宽广胸怀。夷夏之辨思想中的狭隘性日渐泯除,而开放性愈显。
当然,这种在夷夏之辨中体现出的中国社会对异族文化的包容和开放,实际上也是一种妥协和取舍的过程。妥协对于佛教来说,似乎并不困难,因为佛教自身即主张方便弘法;而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妥协即意味着彻底打破了传统以来的文化优越感,这是需要勇气的。相较于妥协,取舍则体现着智慧。如佛教对于人生和世界的认识与态度,让生活在尘世中的中国士大夫们找到了另一种精神上的隐逸世界,并将其内化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而宋明理学正是这种内向超越的硕果之一。
(作者单位:南京晓庄学院学报编辑部)
佛教在中国流传、发展了二千年,深深渗透入传统的中国文化之中,和中华文化融合为一体。佛教传入中国经历了:介绍时期——汉朝至东晋;融合时期——南北朝;创造时期——隋唐;儒化时期——宋至清,演变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汉传佛教与东方文化的关系有四个注意的方面:一、汉传佛教的融会贯通性,佛教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国文化在吸收佛教过程中充实自己;二、汉传佛教善于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充实发展自己;三、汉传佛教与中土文化互相吸收,互相借鉴;四、由汉传佛教的传播与东方文化的关系,可供预测二十一世纪中国文化在吸收世界文化过程中发展的前景。 佛教东传,在介绍阶段已融入不少中国传统文化的成分,在第二阶段,更进一步融会贯通,第三阶段,由融会贯通发展为独立创造,第四阶段成为儒化佛教,形成独具特色的汉传佛教。佛教的传入,对我国传统文化是一个补充,传统文化吸收佛教后,又赋予佛教更深的内涵,我国的传统文化的形成象海绵一样,吸收了所有有意义的外来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