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合同剩余。只有一份只能单位签订合同要瑕疵,不影响合同效力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生效了,合同双方签字就生效。
劳动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签字即视为生效,有些合同里会注明一式几份分别由哪些人保管,但是合同份数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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