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想请问下,上海医保卡在北京能用吗

2025-04-24 21: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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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即可。

一、申报标准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二、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扩展资料: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就医

回答2:

医保目前不可以在异地看病,除非你是退休人员,经过本人申请当地社保局同意后可以在异地定点医院看病。除此以外不给报销。

回答3:

目前尚未全国开通,只有个别医院可用。